太和水: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成员为:杨朝军、董舒、陈飞翔、张湧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朝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师,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兼职高级研究员/博士后导师。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5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上海纺织集团华丰纺织有限公司财务会计;1997年11月至2000年9月任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项
目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陈飞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博士学历。1975年12月至1977年12月任职于湖南长沙有色金属加工厂;1982年2月至1994年12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师;1994年12月至1997年11月任华东理工大学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教授;1997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同济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2010年1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系教授;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曾任职于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浦东新区区委研究室、民生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等。现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同时担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临港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我们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杨朝军 | 6 | 6 | 0 | 否 | 1 |
陈飞翔 | 6 | 6 | 0 | 否 | 1 |
董舒 | 6 | 6 | 0 | 否 | 1 |
张湧 | 6 | 6 | 0 | 否 | 1 |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电话及微信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证会议出席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公司在2022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依照相关规定,我们在本年度出席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认真、客观的就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出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等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做了仔细的分析、讨论,并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论证、决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进行。其中,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并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2023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朝军、董舒、陈飞翔、张湧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