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发来的《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函件进行严格自查,现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本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3月15日、3月18日、3月19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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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