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太和水(605081)公司公告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00Z0056号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太和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太和水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太和水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太和水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 15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9,976.4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25日,中原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太和水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6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810.9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20.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976.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55,033.94不适用55,033.9455,033.9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2,777.00不适用22,777.00920.4514,942.477,834.5365.6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7,810.9477,810.94920.4569,976.417,834.5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注*:鉴于行业市场、宏观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相对缓慢,公司将视市场情况变化合理安排项目投资进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