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查股网  2024-09-11  太和水(605081)公司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经公司事后自查发现,公司披露的上述公告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一)支付方式:无预付款。整机组装完成,并送往上海嘉唐指定地点,由上海嘉唐及相关方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

(二)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2、上海微瑆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格货物,上海嘉唐有权终止合同,上海嘉唐有权要求上海微瑆七天内免息退还上海嘉唐已支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罚款。若上海微瑆超过七天仍未退款,每延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三)检验和索赔:上海微瑆通知上海嘉唐验货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海嘉唐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对产品的型号、数量、包装等进行外观验收。上海微瑆配合上海嘉唐确认货物外观完好无损,上海嘉唐加电测试,对于未通过加电测试的设备,上海嘉唐有权利拒收该设备。对于验收不通过的设备,上海微瑆应该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更换时间,原则更换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更正后

(一)支付方式:整机组装完成,并送往上海嘉唐指定地点郑州空港,由上海嘉唐清点数量达到126台整机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上海嘉唐在结清货款后验收,上海嘉唐不得主张未验收为由拒绝付款的抗辩。

(二)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2、上海微瑆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格货物,上海嘉唐有权终止合同,上海嘉唐有权要求上海微瑆七天内免息退还上海嘉唐已支付款项。若上海微瑆超过七天仍未退款,每延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三)检验和索赔:上海微瑆通知上海嘉唐验货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海嘉唐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对产品的型号、数量、包装等进行外观验收。上海微瑆配合上海嘉唐确认货物外观完好无损,上海嘉唐加电测试,对于未通过加电测试的设备,上海嘉唐有权利拒收该设备。对于验收不通过的设备,上海微瑆应该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更换时间,原则更换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上海嘉唐未在约定期限内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一并转移至上海嘉唐。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