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及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9,982.73万元,涉案金额累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达到披露标准。
具体情况详见《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所列事项外,暂不知晓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公告编号:2026-066附件:
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仅列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案件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案件进展 |
| 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451.24 | 开庭前准备阶段 |
| 2 | 栾丹丹、高胜寒、李晓伟、张继华、鞠宏伟、孙影、王兴田、赵辉、石小非、宋爱茹、唐伟力、李文阁、王聪颖、王璐、王义、秦洪革、郭志刚、徐洋、刘书芳、姜雪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1,660.46 | 开庭前准备阶段 |
注1: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此期间新增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90件(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871.03万元。
注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