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5:关于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7证券代码:400299 证券简称:太和5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6年7月10日
生效日期:2026年7月10日
作出主体: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其他(公开谴责)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 | 本公司 |
| 吴靖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长 |
| 何凡 | 董监高 | 时任总经理 |
| 李晓萍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 何雨霏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会秘书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业绩预告、监管问询回复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直接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重要判断,且经《行政监管措施》查明公司编制业绩预告时通过虚构、提前确认进度等方式确认相关项目收入,情节严重。此外,公司迟至2026年4月29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披露的预计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不实。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显示,因公司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施工资质不符、合规手续缺失、个别项目需按照净额法核算等问题,按照谨慎性原则,相应调减营业收入合计约3.05亿元。更正后,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净利润-32,833.07万元至-27,968.9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29,983.74万元至-25,541.7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40.63万元至11,317.26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9,452.40万元到11,096.29万元,低于3亿元。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净利润-30,400.9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27,762.7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478.94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0,274.34万元。因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6〕118号)。
公司业绩预告、监管问询回复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直接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重要判断,且经《行政监管措施》查明公司编制业绩预告时通过虚构、提前确认进度等方式确认相关项目收入,情节严重。此外,公司迟至2026年4月29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第 13.2.1 条、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吴靖、时任总经理何凡、时任财务总监李晓萍、时任董事会秘书何雨霏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就相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深刻吸取本次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时效性,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6〕97号。
公告编号:2026-067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