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8  龙高股份(605086)公司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负责实施的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完成验收。公司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18-26线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