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