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1-10  龙高股份(6050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汇金”)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旅汇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400,000股(已于2022年4月18日起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文旅汇金根据自身经营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收到文旅汇金出具的《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的告知函》,文旅汇金根据自身经营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14,400,00011.25%IPO前取得:14,4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1,280,000股不超过:1.00%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80,000股2024/2/1~2024/7/3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东自身经营资金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文旅汇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作为龙高股份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文旅汇金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文旅汇金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文旅汇金持有的上述股份。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旅汇金不得减持股份:①公司或者承诺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②文旅汇金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旅汇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文旅汇金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文旅汇金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文旅汇金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文旅汇金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文旅汇金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将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文旅汇金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文旅汇金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文旅汇金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文旅汇金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文旅汇金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文旅汇金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文旅汇金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文旅汇金承诺在获得收益后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上缴给公司。③如果因文旅汇金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文旅汇金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文旅汇金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是文旅汇金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自主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