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4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人,实际表决监事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听取和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