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3-06  龙高股份(605086)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证券代码:60508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LONGYANKAOLINCLAYCO.,LTD.

中国·福建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7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章程备案登记事项的议案 ...... 9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2时30分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

号国资大厦

楼1001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俊先生见证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主持会议,宣读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听取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章程备案登记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现场表决办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第6、7项),介绍现场计票人和现场监票人。

六、监票人代表、见证律师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股东交流。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复会,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为了维护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须知。

、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大会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2、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日及召开会议日未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的

分钟内向大会工作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表。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作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近日,因工作调整,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由公司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马千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已经充分了解马千里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马千里先生即当选为公司董事,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马千里,男,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紫金山金铜矿金矿第三选矿厂选矿车间主任、第二选矿厂副厂长(主持工作),内蒙金中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胜县德鑫矿业总经理,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矿业集团(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矿业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马千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千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马千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近日,因工作调整,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由公司股东推荐,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提名陈倩倩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已经充分了解陈倩倩女士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对上述监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陈倩倩女士即当选为公司监事,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陈倩倩,女,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厦门点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至今,历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三处内控专员、四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四处处长。

陈倩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倩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陈倩倩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章程备案登记事项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公司治理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改前《公司章程》修改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其他文件;(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第一百三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

月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

月修订)同时废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