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盈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先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扬州嘉恒新能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研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近日,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ZX285
基金名称:南京盈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苏州华研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5月30日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