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冠盛股份(6050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南京冠盛向中国银行高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向南京冠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773.41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高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582369260BZ2023110901),合同约定公司为南京冠盛拟向中国银行高淳支行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的各类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12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575941143Y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元军

5、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湖路59号

6、注册资本:36,05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8、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9、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南京冠盛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南京冠盛资产总额为151,317.73万元,负债总额为58,664.75万元,净资产为92,652.9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94,002.37万元,净利润为15,638.6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南京冠盛资产总额为194,225.87万元,

负债总额为82,228.07万元,净资产为111,997.8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51,909.09万元,净利润为19,124.9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3、被担保人: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最高本金余额为11,000万元整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

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要求,有助于维持稳定的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253.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5%。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