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4-23  冠盛股份(605088)公司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4月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 ...... 9

有关事项的议案》 ...... 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 1 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周家儒先生出席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议案审议

1、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下午股票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除了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务工作人员、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10:00会议召开时,入场登记终止,届时未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记入现场表决数。

四、请与会者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五、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建议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1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现场参会表决的同时又在网络投票的股东,以第五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现场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十、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董事会办公室。

议案一:《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增加额度后公司可使用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做限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冠盛股份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管理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

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东驰”)于 2023年12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计划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计首期投资规模约为5亿元人民币,甲方投入建设运营资金,以货币出资3.5亿;乙方投入核心技术,以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1.5亿,其中,甲方拟占股70%,乙方占股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合资公司浙江冠盛东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拟在温州市投资新建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3,210.00万元,项目投资款将分批投入,根据2023年12月公司与吉林东驰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向能源科技公司首期以货币出资3.5亿元(即公司对能源科技公司3.5亿元认缴出资),本项目其余资金后续由公司追加投资或由能源科技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为保证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或其授权的人士在前述本项目总投资额度内根据本项目推进情况的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建设实施有关文件或协议、审批项目相关费用等。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