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暨回购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背景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以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业务为基础,在产业链上游,从清洁能源向能源服务延伸;在产业链下游,从工业天然气向工业气体拓展,涵盖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一主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现阶段,随着业务布局不断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公司整体价值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受经济不确定性影响,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积极通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强化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择机推出股份回购计划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一道共克时艰,共享发展成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6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等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回购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2023年10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截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合计4,0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30.64元/股,最低成交价24.02元/股,回购均价24.5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00.51万元。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5,604,235 | 58.46 | 365,604,235 | 58.4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9,809,789 | 41.54 | 259,809,789 | 41.54 |
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 | 6,710,080 | 1.07 | 10,785,680 | 1.72 |
股份总数 | 625,414,024 | 100.00 | 625,414,024 | 100.00 |
注:1、本次回购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暂不进行注销;
2、公司已回购股份包含前期股份回购中尚未使用的6,710,080股公司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4,075,6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或履行相关程序后用于其他用途。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