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度现金分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实际控制人就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发出提议。
一、提议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以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业务为基础,在产业链上游,从清洁能源向能源服务延伸;在产业链下游,从工业天然气向工业气体拓展;涵盖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一主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现阶段,公司业务布局不断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逐步释放。
公司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全体股东的呵护及支持,特别是广大投资者的付出与认同。在此基础上,实际控制人提议弘扬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文化基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如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二、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的提议
1、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中短期内,公司正处于产业布局与业务成长期,应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关系;长期来看,随着产业布局逐步完善,应以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为优先级目标。
2、未来,公司在制定三年发展规划时,应同步匹配股东回报三年规划,特别地,对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下限予以明确,增强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长期、稳定预期。
3、公司应适度增加分红频次,除特殊情况,应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关于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提议
在公司2023年度中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的基础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提议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四、提议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提请董事会就持续提高股东回报的提议予以研究、落实,制定具体方案,择机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决策时投“赞成”票。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提议”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将对实际控制人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及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提议,进行专项研究、细化、落实,拟定具体方案及上会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按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