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天然气”)、新加坡碳氢能源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氢能源”)、东莞市九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化工”)、宁波良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良盈”),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163,252.00万元(其中美元6,000.00万元,人民币119,800.00万元)。
?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分别为九丰天然气、东九能源、碳氢能源、九丰化工、宁波良盈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分别为72,000万元、61,480.15万元、64,328.25万元、3,232.53万元、964.8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1,611.60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6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00万
元、25,000.00万元、30,000.00万元;九丰天然气、九丰化工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厚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宁波良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宁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0.00万元;碳氢能源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广分”)申请共用其他子公司现有授信额度美元6,000.00万元。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分别与上述各银行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分别为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向农行华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18,000.00万元、18,000.00万元、36,000.00万元;分别为九丰天然气、九丰化工向工行厚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30,000.00万元、7,800.00万元;为宁波良盈向浦发宁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10,000.00万元;为碳氢能源向东亚广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美元6,0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2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895,037.38万元(外币按2024年3月31日汇率折算),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序号 | 被担保人 简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股权结构 | 注册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主要经营 业务 |
1 | 东九能源 | 2003-09-25 | 人民币31,000万元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持股42.59%,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盈安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98%;公司合计间接持股53.57% |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27号 | 贝朝文 | 公司接收站资产及仓储设施的运营、LPG业务的购销 |
2 | 九丰化工 | 2007-08-22 | 人民币 5,710万元 | 九丰集团持股80%,东九能源持股20%;公司合计间接持股90.71% |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27号401室 | 邓 军 | 甲醇与二甲醚的采购、生产、销售 |
3 | 宁波良盈 | 2020-12-18 | 人民币3,000.00万元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九丰燃气有限公司持股100%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21号211室 | 王 峰 | LPG采购、 销售 |
4 | 九丰 天然气 | 2008-01-28 | 人民币26,000万元 | 九丰集团持股80%,东九能源持股20%,公司合计间接持股90.71% |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27号101房 | 孔令华 | LNG大客户及中间商客户的运营 |
5 | 碳氢能源 | 2011-01-17 | 新加坡币1,428.9787万元 | 九丰集团持股100% | 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 | / | LNG、LPG产品的采购及销售 |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被担保人简称 | 会计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东九能源 | 2022年度 /2022-12-31 | 130,453.26 | 72,986.13 | 57,467.13 | 870,052.13 | 12,159.29 |
2023年前三季度 /2023-09-30 | 161,364.52 | 103,850.99 | 57,513.54 | 538,644.23 | 11,756.51 | ||
2 | 九丰化工 | 2022年度 /2022-12-31 | 27,047.59 | 3,603.87 | 23,443.72 | 60,387.04 | 3,012.90 |
2023年前三季度 /2023-09-30 | 34,081.96 | 9,284.57 | 24,797.39 | 67,934.08 | 1,353.66 | ||
3 | 宁波良盈 | 2022年度 /2022-12-31 | 6,904.27 | 3,836.45 | 3,067.81 | 16,235.08 | 67.81 |
2023年前三季度 /2023-09-30 | 40,427.58 | 35,974.02 | 4,453.57 | 70,501.99 | 1,385.75 | ||
4 | 九丰天然气 | 2022年度 /2022-12-31 | 137,835.61 | 80,272.29 | 57,563.32 | 354,680.24 | / |
2023年前三季度 /2023-09-30 | 115,117.87 | 58,644.41 | 56,473.46 | 246,299.41 | / | ||
5 | 碳氢能源 | 2022年度 /2022-12-31 | 171,276.00 | 10,629.59 | 160,646.41 | / | / |
2023年前三季度 /2023-09-30 | 368,490.51 | 131,983.01 | 236,507.50 | /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 |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
担保方 | 九丰能源 | ||
被担保方 | 东九能源 | 九丰天然气 | 碳氢能源 |
债权人 | 农行华支 |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期间 | 三年,起算日按具体债务类型相应确定 | ||
担保金额 | 人民币18,000.00万元 | 人民币18,000.00万元 | 人民币36,000.00万元 |
担保范围 | 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
项目 |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
担保方 | 九丰能源 | |
被担保方 | 九丰天然气 | 九丰化工 |
债权人 | 工行厚支 |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期间 | 三年,起算日按具体债务类型相应确定 | |
担保金额 | 人民币30,000.00万元 | 人民币7,800.00万元 |
担保范围 | 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
项目 |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
担保方 | 九丰能源 | 九丰能源 |
被担保方 | 宁波良盈 | 碳氢能源 |
债权人 | 浦发宁分 | 东亚广分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自债权确定届满之日或自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孰晚)起三年 |
担保金额 | 人民币10,000.00万元 | 美元6,000.00万元 |
担保范围 | 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 债务人于主权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以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本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各被担保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1,611.60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7.69%。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