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天然气”),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95,000.00万元。
?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分别为70,272.06万元、72,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34,859.57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2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东九能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000.00万元;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广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00万元、30,000.00万元。
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
集团”)于2024年5月10日与招行深分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为东九能源向招行深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35,00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与民生广分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分别为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向民生广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30,000.00万元、30,0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95,000.00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序号 | 被担保人 简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股权结构 | 注册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主要经营 业务 |
1 | 东九能源 | 2003-09-25 | 人民币31,000万元 | 九丰集团持股42.59%,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盈安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98%;公司合计间接持股53.57% |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27号 | 贝朝文 | 公司接收站资产及仓储设施的运营、LPG业务的购销 |
2 | 九丰 天然气 | 2008-01-28 | 人民币26,000万元 | 九丰集团持股80%,东九能源持股20%,公司合计间接持股90.71% |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27号101房 | 孔令华 | LNG大客户及中间商客户的运营 |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被担保人简称 | 会计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东九能源 | 2023年度 /2023-12-31 | 174,788.61 | 118,419.01 | 56,369.60 | 739,231.42 | 9,102.28 |
2024年第一季度 /2024-03-31 | 134,900.70 | 76,475.20 | 58,425.50 | 175,702.97 | 1,607.33 | ||
2 | 九丰天然气 | 2023年度 /2023-12-31 | 112,353.44 | 53,401.08 | 58,952.36 | 552,565.11 | / |
2024年第一季度 /2024-03-31 | 159,872.24 | 102,921.12 | 56,951.12 | 239,509.42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 |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
担保方 | 九丰集团 | 九丰能源 | |
被担保方 | 东九能源 | 东九能源 | 九丰天然气 |
债权人 | 招行深分 | 民生广分 |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 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 任何一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
担保金额 | 人民币35,000.00万元 | 人民币30,000.00万元 | 人民币30,000.00万元 |
担保范围 | 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各被担保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
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34,859.57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0.2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