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固定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8,520,8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金额的比例为33.1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别现金分红:将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后综合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暂不涉及。
此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