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6-01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怡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怡丰”)、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石油燃气”),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942.76万元(美元3,900.00万元;另有人民币20,000.00万元纳入已有担保额度内,不涉及新增担保发生额和总担保金额;涉及外币按2026年3月10日汇率折算,下同)。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及子公司为香港怡丰、华凯石油燃气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0元、5,459.6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01,883.71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8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因业务发展需要,香港怡丰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广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美元3,900.00万元,华凯石油燃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00万元。就上述事项,公司与东亚广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香港怡丰向东亚广分提供担
保本金金额不超过美元3,9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信广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华凯石油燃气向中信广分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纳入已有担保额度内,不涉及新增担保发生额和总担保金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2,000,0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1,308,744.36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序号 | 被担保人简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股权结构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经营业务 |
| 1 | 香港怡丰 | 2016-06-13 | 港元7,878万元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22楼E室 | / | LPG产品的采购及销售 |
| 2 | 华凯石油燃气 | 2002-10-31 | 人民币40,738.80万元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号 | 涂强 | LPG产品的加工及销售 |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被担保人简称 | 会计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香港怡丰 | 2024年度/2024-12-31 | 179,471.10 | 164,356.84 | 15,114.26 | 291,862.09 | 373.79 |
| 2025年1-9月/2025-09-30 | 240,042.45 | 224,905.37 | 15,137.08 | 367,366.25 | 22.83 |
| 序号 | 被担保人简称 | 会计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 | 华凯石油燃气 | 2024年度/2024-12-31 | 48,303.83 | 46,312.67 | 1,991.16 | 170,789.37 | / |
| 2025年1-9月/2025-09-30 | 28,175.39 | 29,058.92 | -883.53 | 112,954.17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项目 |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 担保方 | 九丰能源 |
| 被担保方 | 香港怡丰 |
| 债权人 | 东亚广分 |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保证期间 | 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担保本金金额 | 不超过美元3,900.00万元 |
| 担保范围 | 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以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本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
项目
| 项目 |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 担保方 | 九丰能源 |
| 被担保方 | 华凯石油燃气 |
| 债权人 | 中信广分 |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保证期间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担保本金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纳入已有担保额度内,不涉及新增担保发生额和总担保金额) |
| 担保范围 |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各被担保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01,883.71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8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