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教育: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7-18  行动教育(605098)公司公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审核,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 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 人重大误解之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17日为公司本激 励计划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授予307.30万份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58.51元/份。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