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7  共创草坪(605099)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实施完毕,公司此次回购注销10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13,500股限制性股票需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董事会已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分别作出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永祥

施 平刘绍荣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