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共创草坪(605099)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草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共创草坪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0号),共创草坪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90,000股,并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0,000,000股增至400,09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0,09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持股股东总计7人,分别为王强翔、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强众、葛兰英、马莉、王淮平、淮安创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60,000,000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占公司现存全部限售股数量的比例为100%。本次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9798%,将于2023年10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9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9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

(二)2020年12月28日和2021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14日,最终实际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216.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2月10日登记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0,090,000股变更为402,252,000股。

(三)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29日,最终实际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28.7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23日登记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2,252,000股变更为402,539,000股。

(四)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00股。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402,539,000股变更为402,514,000股。

(五)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1,200股。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23日完成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402,514,000股变更为401,772,800股。

(六)2022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300股。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401,772,800股变更为401,703,500股。

(七)2023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另有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3,500股。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401,703,500股变更为400,090,000股。

(八)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除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外,未有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9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40,09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60,000,000 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王强翔、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强众、葛兰英、马莉、王淮平、淮安创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关于减持的承诺

前述第一条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承诺方如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办理。

a、减持价格:承诺方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方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b、减持限制:承诺方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承诺方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c、承诺方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承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强翔、王强翔控制的淮安创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还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前述全部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60,0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王强翔219,517,20054.8670%219,517,2000
2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3,730,80015.9291%63,730,8000
3王强众17,703,0004.4248%17,703,0000
4葛兰英17,703,0004.4248%17,703,0000
5马莉17,703,0004.4248%17,703,0000
6王淮平17,703,0004.4248%17,703,0000
7淮安创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940,0001.4847%5,940,0000
合计360,000,00089.9798%360,000,000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360,000,000不适用
合计/360,000,00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60,000,000-360,000,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60,000,000-360,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090,000360,000,000400,090,000
股份合计400,090,000-400,090,000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共创草坪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

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共创草坪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对共创草坪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欣张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