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03  华丰股份(605100)公司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上午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32人调整为3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5.00万股调整为120.00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董事王春燕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8月2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共计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11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王春燕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