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2-20  同庆楼(605108)公司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5108)

2025年3月3日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4

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 ...... 6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公司法》《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5年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庆楼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年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庆楼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者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相关资料,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开始后迟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出席会议,但不能参加现场表决,迟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其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同时也应履行相关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提前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每位股东发言应先介绍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内容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出的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的、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以表决票方式表决的,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本次股东大会谢绝股东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九、参会人员请勿擅自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避免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3月3日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同庆楼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基水先生

六、会议召集人: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法律见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八、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股东发言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举2名非关联股东代表、1名律师、1名监事作为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议案

1、《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六)发放表决票,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等待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汇总

(八)复会,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用长期资金替换部分短期流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公司通过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不仅能够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增强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效率,提升财务稳健性,还能为公司提供更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长期战略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市场形象,为投资者带来更可持续的回报。

一、 本次拟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方案

1、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

2、由公司作为抵押人,将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1001号房屋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为本次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等全部债权。

3、公司可以根据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4、募集资金用于:为优化债务结构,用长期资金替换部分短期流贷、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或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发行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全权决定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决定及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发行相关资产抵押担保手续,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议案之日起至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