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5  新洁能(605111)公司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0.81 万股

2026 年8 月24 日,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 日至批量行权期间,有2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经登记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0.23 万份。另外,有3 名激励对象(其中包括放弃行权的1 名 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58 万份。本次总计注销其 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81 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1、2024 年12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 年12 月26 日至2025 年1 月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办公楼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5 年1 月8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 事会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1 月13 日,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2025 年1 月14 日,公司披 露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1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向138 名激励对象授予105.358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为每股29.12 元。该股票期权已于2025 年3 月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5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95 万份。

6、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 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31 万 份。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3 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 为52.049 万份。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无异议通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 年5 月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行权价格由原29.12 元/份 调整为29.0549 元/份,该议案已经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8、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日至批量行权期间,有2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 权,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经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23 万份。另外,有3 名 激励对象(其中包括放弃行权的1 名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 据《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0.58 万份。本次总计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81 万份,江 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

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日至批量行权期 间,有2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已经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23 万份。另外,有3 名激励对象(其中包括放弃行权的1 名对象)因离职,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 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58 万份。本次总计注销其已登记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0.81 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认为: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 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0.81 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等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股份注销 登记及减资的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