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奥锐特(605116)公司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所满足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相应103.9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金平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1.00元/股调整到10.84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金平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