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2亿元增加至4亿元,上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亿元增加至4亿元,上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四)委托理财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由2亿元增加至4亿元,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