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对2,0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彭志恩、李金亮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6,19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84元/股调整为10.62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彭志恩、李金亮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