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锐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股票简称:奥锐特
股票代码:605116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债券代码:1110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受托管理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 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 锐特”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 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 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A 股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之情形,已触发“奥锐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 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 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 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 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 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 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奥锐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 未来六个月内(2026 年6 月12 日至2026 年12 月11 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6 年12 月12 日(若遇非 交易日则顺延)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奥锐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奥锐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权利。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本次不向下修正“奥锐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符合《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预计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作为奥锐转债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
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 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冯景源
联系电话:021-23187595
联系邮箱:fengjingyuan@gtht.com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