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德业股份(605117)公司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张栋业、谈最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会议,董事胡力明、朱伟元、陶宏志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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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