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主体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威达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7,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4%。伊威达合伙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及其所有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36,084.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6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了《力鼎光电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伊威达合伙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5%。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于2024年9月30日收盘后届满,伊威达合伙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为0,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伊威达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伊威达合伙相关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具体减持结果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79,960,000 | 19.64% | IPO前取得:79,96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960,000 | 19.64% | 均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企业 |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22,300 | 1.18% | ||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83,000 | 0.66% | ||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 | 273,375,000 | 67.15% | ||
合计 | 360,840,300 | 88.63% | — |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主体仅为伊威达合伙,控股股东亿威达投资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本次无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024/7/2~2024/9/30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0-0 | 0 | 未完成:12,000,000股 | 79,960,000 | 19.64% |
伊威达合伙原计划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1,2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万股。截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之日止,伊威达合伙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判断,伊威达合伙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无最低减持数量(比例)限制。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