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9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光学产业,围绕主业提质增效,稳健经营发展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光学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极早进入境外光学市场,通过在国际市场长期积累的优异生产工艺、研发技术和良好服务能力口碑,保持了在行业内较好的美誉度。公司深度参与终端品牌客户光学产品雏形设计方案的早期研发讨论,并提供高性价比定制化中高端光学产品,与众多国际知名光学光电子品牌客户建立了牢固长久的合作关系,公司已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未来,公司持续聚焦镜头主业,拓展产品市场和品类布局,拓宽在光机电算一体化技术研发方向,逐步成为具备高端光电软硬件技术融合能力和垂直整合能力的综合性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全球光学市场的地位。2025年公司将聚焦以下主业提质增效工作计划:
一是,在扎根已久的光学镜头行业继续推动技术和工艺创新,在已全面实现冷加工镜片、塑料镜片、模造玻璃镜片及红外镜片等核心光学部件自主生产的基础上,继续发展上游局部关键部件开发自制能力,以愈发高效的研发速率和优异性能,紧跟客户产品升级换代步伐,满足细分领域客户多样化高端定制需求,夯实公司传统镜头业务市场竞争力。
二是,拓展产品品类和应用领域,以公司在无人机镜头积累的技术经验为切入口,继续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动低空经济领域产品的创新和投入,以公司在夜视光学硬件上的良好基础深度融合计算光学新思维,进一步深入民用微光夜视赛道,推进红外热成像、医疗健康相关产品研发和市场发展,构建为客户供应其所需光学软硬件的直接或间接渠道,增加公司业绩贡献来源。三是,加大关键制造环节高端智能设备投入,尤其是加快首次公开发行“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四是,在境外建立自动化生产基地,提升为全球客户服务效率,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粘性,并开拓新的海外客户,推动全球化布局。五是,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对内积极通过股权激励,激发核心团队创新活力和开拓动能,强化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凝聚力。对外审慎择机通过产业投资布局,扩大光学镜头境内市场份额,整合光机电算一体化资源配置,做精、做多、做强光学产业,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努力实现对投资者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公司自2020年上市以来,坚持实施稳定现金分红,2020年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60亿元,占2020年至2023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91%,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远超《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在可实施分红条件下的最低分红比例。
在国务院新国九条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重要文件发布后,为积极响应“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的号召,公司于2024年5月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有关分红政策调整的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现金分红1.02亿元,占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01%,并将中期分红审议及实施流程写入公司章程和有关回报规划之中,公司于2024年9月首次正式实施中期分配方案,向股东发放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0.37亿元,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80%。
2025年,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新国九条规定,在全力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及《公司章程》《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关规定,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探讨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使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能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积极探索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方式,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搭建了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了上年度、半年度和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持续关注投资者关切点,保持了高频、高质的良性沟通。
2025年,公司将顺应上市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的趋势,在年报、半年报及三季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互动频率,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企业经营近况。适时联合地方上市公司协会组织举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积极主动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实况,现场倾听投资者意见,增强投资者交流体验感,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公司也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有效性,帮助投资者对公司价值进行科学理性判断。
四、完善公司治理,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治理机制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防范重大风险。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公司在2024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也专门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为独立董事依法依规履职提供了内部制度保障。同时,2024年也正值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之际,公司结合在当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严谨审慎地进行了独立董事到期离任和新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事宜,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工作。
2025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并且,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和
最新监管政策,切实落实好相关治理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修订管理制度,强化权责法定和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以制度的合规建立和执行为基石,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范意识。公司积极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辖区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并不断加强对其宣导最新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频率,督促“关键少数”人员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增强自律合规意识,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对于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关键少数”人员,公司持续对其实施绩效考核体系,将合规治理、风险防范、经营业绩作为重要考核评价项目,从而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风险提示
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本行动方案,上述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回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行动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