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95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近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续签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民生银行重庆分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授信额度3,000万元,该额度可分配至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到期无法支付债务的情况下履行无条件支付义务。
公司将在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与少数股东签署《担保责任分担确认书》,按照双方股权比例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是为使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的使用额度不会超过金融机构对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发生情况以各控股子公司实际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情况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方式 | 是否提供反担保 |
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3,000 | 控股子公司在银行提供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项下的应付款义务,在到期无法支付债务的情况下公司履行无条件支付义务 | 否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控股子公司能够共享金融机构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实际使用的银行贷款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并且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使用情况与少数股东协商签署分担担保协议。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主营业务,保障持续、稳健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6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9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