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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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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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
议案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6
议案4: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17
议案5: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21
议案6: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3
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25
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27
议案9: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33议案10: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5
议案1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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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保障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参会人员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相关材料不齐全的谢绝参会。
二、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表决开始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其入场。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人员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发言或提问内容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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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股东大会开始后请注意维护会场秩序,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拍照,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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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德志先生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等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七)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二)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参会人员的情况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逐项宣读和审议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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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10、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每名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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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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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国内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继续呈下行趋势,建筑施工行业仍处于下行阶段。重庆市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均大幅放缓,商品混凝土需求持续减少,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产品价格持续下滑,整体行业发展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
2024年,公司作为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市场头部企业,商品混凝土生产量为
410.6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51%,市场占有率约为9.79%,保持了市场占有率的稳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2亿元,同比下降2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
公司2024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一)市场情况
受房地产行业下滑影响,2024年重庆市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积下滑
27.5%,使得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大幅减少,进而导致公司整体销量不及预期。
(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受下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虽然采取协商、诉讼等多种方式积极收回货款,但仍有部分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相应增加。
(三)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受市场需求下滑影响,公司收购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未达预期,资产及商誉存在减值迹象,计提相应减值损失。
二、2024年度董事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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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运行情况2024年,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4年1月30日 | 第三届第八次 |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三届第九次会议 | 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6、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7、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预计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1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6、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17、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18、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1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20、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6、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27、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28、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1、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年6月21日 | 第三届第十次会议 |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三届第十一次会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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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 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建立公司制度的议案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4年12月24日 | 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相关议事规则认真、尽职地开展工作。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担保预计、聘任审计机构以及募集资金等相关事项,保持了与年审会计师和审计部门的日常沟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按期参加各季度业绩说明会和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相关工作报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募集资金、担保预计、内部控制、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相关决议的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4年5月1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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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2025年工作规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仍将在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扎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全力落实全年发展目标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全力落实全年发展目标,通过生产基地的布局优势力争实现业绩扭亏为盈或产品产量的增长。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圈”的发展战略下,重点拓展两江新区、高新区和主城区等重庆市重点发展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同时,继续保持装配式混凝土预制件项目的增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步发展。
(二)寻求转型升级机遇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推进石灰岩矿产资源的竞买、收储等工作,确保公司砂石骨料来源的稳定性,夯实产业链竞争优势。同时,在保证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积极探索转型升级之路,寻求公司能够看得懂、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与公司经营理念相契合的行业,培育第二增长曲线,确保企业具备长期盈利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公司治理体系
2025年,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现代治理结构的职能,确保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规定。同时,在会议决议形成后督促管理层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继续完善独立董事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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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体系,与独立董事形成良好沟通机制,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确保全体股东利益。
(四)持续完善内控体系2025年,公司将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在控股子公司管理方面,公司将根据整体发展规划在公司治理、财务合规、业务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数字系统、信息传递等方面开展持续优化工作,通过制度、流程完善促进公司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确保信息披露合规2025年,公司将加强内部重大信息传递机制的建设,固化年度信息披露培训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公司相关部门将加强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专业人士的沟通、学习,并合法合规的与媒体机构、投资者等社会各界保持良好沟通,与广大投资者建立长期、有效、稳定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互信的良性互动。
(六)争取实现现金分红2025年,公司在满足《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方案,并积极探索多频次分红的可能性,严格遵守《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用良好、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
(七)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2025年,公司将继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社会各界公平、公正、公开传递公司重大信息,并且坚持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及内幕知情人的备案登记工作流程,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秉承“品质建材,成就四方共赢”的使命,坚持“进取、高效、细节”的核心价值观,带领公司在行业低谷期共同奋斗、走出困境,努力打造股东信任、客户信赖、员工认同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通过提质增效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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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积极履行监事会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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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1次股东大会和6次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会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任职期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30.58%。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了解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其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后续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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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公司的担保事项是基于控股子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进展情况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了解。公司募集资金除了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外,主要是开展现金管理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除前述用途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挪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七)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并且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专项完善工作,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及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内部制度的有效运行和董事高管的行为监督。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加强学习,更好的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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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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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结合审计报告及公司经营情况,将公司2024年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141,233.69 | 198,733.59 | -28.93% |
营业利润 | -17,519.79 | 1,886.67 | -1,028.61% |
利润总额 | -17,578.97 | 1,704.55 | -1,13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11.73 | 1,296.45 | -1,365.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41.98 | 961.13 | -1,935.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95 | 0.08 | -1,28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0 | 0.59 | 减少8.29个百分点 |
2024.12.31 | 2023.12.31 | 变动幅度 | |
总资产 | 395,863.04 | 450,366.30 | -1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04,584.43 | 221,505.39 | -7.64% |
股本(万股) | 17,235.40 | 17,235.4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1.87 | 12.85 | -7.64% |
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包括:第一,受房地产行业持续下滑影响,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继续萎缩,公司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第二,受前述市场行情影响,公司收购的子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公司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准备。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净利润下降所致。
二、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经营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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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141,233.69 | 198,733.59 | -28.93% |
营业成本 | 121,999.01 | 171,218.32 | -28.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11.73 | 1,296.45 | -1,365.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41.98 | 961.13 | -1,935.54% |
1、主营收入和主营成本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分产品 | 主营收入 | 主营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混凝土 | 129,488.16 | 111,209.58 | 14.12 | -30.38 | -30.39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湿拌砂浆 | 2,842.00 | 2,399.16 | 15.58 | -31.26 | -27.22 | 减少4.70个百分点 |
沥青混凝土 | 3,045.93 | 2,741.22 | 10.00 | -15.01 | -24.69 | 增加11.56个百分点 |
水稳层 | 895.50 | 734.95 | 17.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 | 4,268.53 | 4,295.27 | -0.63 | 11.75 | 22.23 | 减少8.63个百分点 |
合计 | 140,540.11 | 121,380.17 | 13.63 | -28.85 | -28.69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2、费用情况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幅度 |
销售费用 | 1,614.01 | 1,862.75 | -13.35% |
管理费用 | 8,943.93 | 10,394.70 | -13.96% |
研发费用 | 765.94 | 930.44 | -17.68% |
财务费用 | 4,248.46 | 4,000.68 | 6.19% |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变动幅度 |
流动资产 | 272,083.08 | 312,548.91 | -12.95% |
非流动资产 | 123,779.96 | 137,817.40 | -10.19% |
/
资产合计 | 395,863.04 | 450,366.30 | -12.10% |
流动负债 | 161,627.79 | 187,314.48 | -13.71% |
非流动负债 | 29,760.70 | 40,849.54 | -27.15% |
负债合计 | 191,388.49 | 228,164.02 | -16.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04,584.43 | 221,505.39 | -7.64% |
1、主要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25,752.09 | 6.51 | 42,728.00 | 9.49 | -39.73 |
应收票据 | 416.93 | 0.11 | 2,385.94 | 0.53 | -82.53 |
应收账款 | 214,933.28 | 54.29 | 223,020.10 | 49.52 | -3.63 |
应收款项融资 | 580.08 | 0.15 | 1,132.00 | 0.25 | -48.76 |
其他应收款 | 765.43 | 0.19 | 1,676.03 | 0.37 | -54.33 |
存货 | 3,060.79 | 0.77 | 4,129.11 | 0.92 | -25.87 |
合同资产 | 25,315.76 | 6.40 | 33,647.23 | 7.47 | -24.76 |
固定资产 | 43,942.25 | 11.10 | 49,587.66 | 11.01 | -11.38 |
使用权资产 | 11,965.30 | 3.02 | 13,783.41 | 3.06 | -13.19 |
无形资产 | 29,287.81 | 7.40 | 32,312.14 | 7.17 | -9.36 |
商誉 | 10,057.43 | 2.54 | 22,757.56 | 5.05 | -55.81 |
长期待摊费用 | 724.02 | 0.18 | 1,002.34 | 0.22 | -27.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99.86 | 3.03 | 10,864.28 | 2.41 | 10.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773.68 | 3.73 | 4,615.66 | 1.02 | 220.08 |
其中:变动比例大于30%的情况分析:
货币资金变动:主要系银行存款减少所致应收票据变动:主要系本期末在手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本期末在手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其他应收款变动:主要系保证金收回所致
/
商誉变动:主要系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收购的子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公司计提较大金额的商誉减值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抵款房屋增加所致。
2、主要负债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短期借款 | 42,166.91 | 10.65 | 44,371.09 | 9.85 | -4.97 |
应付票据 | 11,940.54 | 3.02 | 24,749.79 | 5.50 | -51.75 |
应付账款 | 88,882.81 | 22.45 | 93,638.50 | 20.79 | -5.08 |
其他应付款 | 1,493.04 | 0.38 | 1,606.26 | 0.36 | -7.0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11.86 | 3.46 | 16,525.67 | 3.67 | -17.03 |
长期借款 | 10,492.97 | 2.65 | 18,927.97 | 4.20 | -44.56 |
租赁负债 | 11,014.87 | 2.78 | 12,719.83 | 2.82 | -13.40 |
其中:变动比例大于30%的情况分析:
应付票据变动说明:主要系本年度开具的票据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变动说明: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二)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0.28 | 9,438.53 | -87.50% | 主要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销售回款相应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34 | -12,350.79 | 83.66% | 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支付款项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32.47 | -4,420.20 | -251.40% | 主要系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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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2025年度经营方针策略及年度市场拓展计划,并以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2025年的市场经营环境及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产量:依据公司现有生产能力确定,具体品种、规格以销定产。
2、销量和销售价格:依据在手客户订单、预计新增订单及对市场的分析判断确定。
3、原材料单耗、能源单耗:在上年平均单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节能改造、管理降耗等因素确定。
4、原材料、能源采购价格:依据市场趋势进行预测。
5、执行现行的税收政策。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预算编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谨慎性以及重要性原则。
2、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5、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评估预测,2025年的经营业绩将在2024年基础上实现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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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本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供需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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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117,258.5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8,036,217.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商品混凝土销售区域为重庆市。2024年受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调整影响,重庆市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计下滑27.5%,使得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导致行业竞争加剧,重庆市2024年全年商品混凝土产销量为4,195.21万立方米,同比下滑25.45%,进而导致公司整体销售量不及预期。同时,商品混凝土价格较去年继续呈下滑趋势,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25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7.5元/立方米。
(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未来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分红制度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了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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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司在市场波动中能够稳健运营并保持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现金流要求和整体运营抗风险能力的要求较高,公司需要保证充足的现金流,为正常经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红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自身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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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基本情况公司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及资金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1.90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拟合作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拟授信银行 | 拟授信额度 |
1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 | 35,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 20,000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 5,000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0,000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30,000 |
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0,000 |
7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 | 20,000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0,000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 20,000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8,000 |
1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5,000 |
1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 6,000 |
1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0,000 |
14 | 其他银行 | 20,000 |
合计 | 219,000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链接贷、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类型,具体授信品种根据银行产品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审批融资具体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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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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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概况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未来12个月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 以下简称 | 持股比例(%) |
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四方建通 | 100 |
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光成建材 | 100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砼磊高新 | 65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鑫科新材 | 78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庆谊辉 | 82 |
(二)本次担保预计的履行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 | 四方建通 | 100 | 102.06% | 1.20亿元 | 5.80亿元 | 34.22% |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否 | 否 |
砼磊高新 | 65 | 90.88% | |||||||
鑫科新材 | 78 | 101.81% | |||||||
庆谊辉 | 82 | 138.57%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 | 光成建材 | 100 | 17.81% | 0亿元 | 0亿元 | 0% | 自公司股东大 | 否 | 否 |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 ||
无 |
公司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预计金额。
公司可根据融资情况,由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担保事项均包含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MAABYMAL6J |
成立日期 | 2021年9月7日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附1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德志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楼梯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695,974.04 | 1,736,046.29 |
负债总额 | 1,771,839.28 | 1,771,839.28 |
净资产 | -75,865.24 | -35,792.99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23,110.57 | 40,072.25 |
(二)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7659248895 |
成立日期 | 2004年9月17日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白云山村白云山社 |
法定代表人 | 彭其军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露天开采石灰岩;碎石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57,091,619.74 | 147,731,118.62 |
负债总额 | 34,901,855.22 | 26,310,660.92 |
净资产 | 122,189,764.52 | 121,420,457.70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74,531,609.02 | 5,990,317.23 |
净利润 | 13,450,377.41 | -1,028,705.79 |
(三)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8MAABUAH987 |
成立日期 | 2021年7月6日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注册资本 | 25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21,880,136.93 | 675,053,528.08 |
负债总额 | 772,934,268.19 | 613,457,006.81 |
净资产 | 48,945,868.74 | 61,596,521.27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387,676,405.61 | 77,142,834.90 |
净利润 | 919,780.82 | 12,604,132.60 |
(四)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 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6696593827A |
成立日期 | 2009年12月07日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
法定代表人 | 周健 |
注册资本 | 18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混凝土制品生产及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54,580,991.54 | 412,139,344.27 |
负债总额 | 459,204,301.07 | 419,598,327.89 |
净资产 | -4,623,309.53 | -7,458,983.62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172,500,548.59 | 14,374,061.69 |
净利润 | -8,599,840.06 | -2,835,674.09 |
(五)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MA60LE3E49 |
成立日期 | 2019年11月05日 |
注册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翠云街道秋岚路9号7#(自主承诺) |
法定代表人 | 周小东 |
注册资本 | 25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砂石、混凝土;环保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道路货物专用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批准经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98,595,583.03 | 310,169,318.09 |
负债总额 | 410,591,451.79 | 429,806,402.78 |
净资产 | -111,995,868.76 | -119,637,084.69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122,394,520.98 | 35,073,748.96 |
净利润 | -34,275,571.26 | -7,641,215.93 |
(五)其他事项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对其经营情况熟悉,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的未来12个月的担保事项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内容为准。
(二)公司预计的未来12个月的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起始日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并授权其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四)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预计,在上述授权范围、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2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
/
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22%。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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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9: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交易概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为商业银行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上述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的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的选择为准;
(二)保理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上述合作机构转让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上述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保理业务。具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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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方式以双方签署的保理合同为准;
(三)保理额度:2025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7亿元;
(四)保理费率及期限等内容:以单笔保理业务中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为盘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保障公司良好的运营状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经营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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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监事情况及薪酬决策程序,现对公司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的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情况予以说明。
一、2024年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2024年度薪酬 |
李德志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2.09.13 | 2025.09.12 | 96.49 |
李海明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2.09.13 | 2025.09.12 | 80.08 |
谢涛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2.09.13 | 2025.09.12 | 77.29 |
江洪波 | 董事 | 2022.09.13 | 2025.09.12 | 24.84 |
张禹平 | 董事 | 2022.09.13 | 2025.09.12 | 34.81 |
杨勇 | 董事 | 2022.09.13 | 2025.09.12 | 35.83 |
赵万一 | 独立董事 | 2022.09.13 | 2025.09.12 | 5.00 |
胡耘通 | 独立董事(离任) | 2022.09.13 | 2024.05.17 | 2.08 |
黄英君 | 独立董事 | 2022.09.13 | 2025.09.12 | 5.00 |
张玉娟 | 独立董事 | 2024.05.17 | 2025.09.12 | 2.92 |
杨翔 | 监事会主席 | 2022.09.13 | 2025.09.12 | 31.01 |
彭志勇 | 监事 | 2022.09.13 | 2025.09.12 | 51.39 |
杨婷 | 职工监事 | 2022.09.13 | 2025.09.12 | 8.01 |
合计 | 454.75 |
二、2025年税前薪酬方案
2025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其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最终薪酬水平将结合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和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适时、适度予以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5万元/人/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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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及上交所年报编制要求,并且对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拟续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按约定审计范围及要求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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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云虹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主要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将以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情况、所处行业情况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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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程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