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派克新材(605123)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派克新材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48号文核准,派克新材非公开发行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70,892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21,170,892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21,170,892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6 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13,170,89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87%,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3,170,89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0.87%。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量备注
1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4,7711,234,7711,234,771-
2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76,226576,226576,226-
3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70,1351,070,1351,070,135-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量备注
4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1,646,3611,646,3611,646,361-
5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535,067535,067535,067-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9,094749,094749,094-
7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493,908493,908493,908-
8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型(个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419,822419,822419,822-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460,981460,981460,981-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7,6441,407,6441,407,644-
1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60,3881,860,3881,860,388-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79,585979,585979,585-
1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1,590411,590411,590-
14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11,590411,590411,590-
15UBS AG502,140502,140502,140-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411,590411,590411,590-
合计13,170,89213,170,89213,170,892-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派克新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在福 孙 轩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