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
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赵溪寻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派克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