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
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工作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
2024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关于终止对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5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0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