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三月
目录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三、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说明 ...... 8
四、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9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4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6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17
议案七《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 19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份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成静音,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摄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请按照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详见2026年03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式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8日上午10点。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30号
三、召集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是玉丰先生
五、投票规则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现场会议议程
第一项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第二项主持人宣布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布会议开始
第三项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第四项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宣读会议表决说明第五项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第六项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第七项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第八项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第九项主持人宣布复会,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第十项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第十一项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第十二项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第十三项与会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第十四项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将进行
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由计票人进行统计。
三、本次会议设监票人2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四、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上规定处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代表表决权及所占比例。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如需回避请注明)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表决注意事项。
六、不按规定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由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终投票结果。
九、由主持人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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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我受董事会的委托,向各位股东汇报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根据“十四五”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产业结构,继续坚持外拓市场,布局新的产品领域,积极推进新项目进度,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夯实企业发展基础,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建设,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2,859,405.43元,较上年增长10.28%;利润总额280,873,378.62元,较上年下降5.39%;净利润252,374,397.68元,较上年下降4.37%;总资产8,218,686,223.21元,较上年增长13.61%;所有者权益4,574,028,604.84元,较上年增长3.64%。
2025年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5年2月28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3月21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5年4月27日 | 1、《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 |
|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4、《关于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1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1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19、《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2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21、《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2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5年5月27日 | 1、《关于变更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8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6、《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7、《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9月24日 |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运营期流动性支持函的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10月29日 | 1、《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2026年,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积极应对,提高发现并抓住机遇的能力,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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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2,374,397.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2,538,485.78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扣除上年分配的利润后,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83,065,347.32元;2025年母公司单体层面实现净利润为250,667,917.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32,394,985.20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扣除上年分配的利润后,2025年母公司单体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91,215,367.0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分配:
以2025年
月
日的公司总股本12,117.08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8
元(含税),共计派发33,927,849.76元人民币,结合2025年半年度分配的60,585,446.00元(含税),全年共计派发94,513,295.76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7.45%;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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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03月26日
议案三: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以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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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议案四:
《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证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或“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现拟向银行申请增加10亿元的银行授信,合计共65亿元的银行授信。该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补充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投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在各银行使用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 单位名称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使用银行敞口情况 | 银行借款余额 | 保证方式 | 备注 |
| 中国银行无锡胡埭支行 | 20,332.62 | 16,000 | 信用 | 银票 |
| 农业银行无锡胡埭支行 | 22,824.68 | 18,000 | 信用 | 银票、保函 |
| 建设银行无锡蠡湖支行 | 10,000 | 信用 | ||
| 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 8,279.25 | 信用 | 银票 | |
|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 | 8,911.08 | 5,000 | 信用 | 银票 |
| 中信银行无锡城西支行 | 5,294.57 | 信用 | 银票 | |
| 招商银行无锡城西支行 | 1,649.83 | 10,000 | 信用 | 银票 |
| 宁波银行无锡分行 | 6,315.50 | 信用 | 银票、保函 | |
| 江苏银行无锡蠡园支行 | 3,252.60 | 1,000 | 信用 | 银票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25,740.89 | 1,500 | 信用 | 银票 |
| 兴业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 信用 | |||
| 南京银行无锡胡埭支行 | 7,824.19 | 3,000 | 信用 | 银票 |
| 广发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 8,658.35 | 信用 | 银票 | |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 17,928.59 | 抵押、保证 |
合计
| 合计 | 119,083.56 | 82,428.59 |
注:银行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含网上承兑)、进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和贸易融资等品种。
截至2026年3月16日,实际已使用银行授信201,512.15万元(其中银行借款82,428.59万元)。
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6年度申请及使用银行授信及授权事宜具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银行授信。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在上述授信范围内签署所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质押或抵押担保等相关的申请书、文件、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就上述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种类及额度分配、利率、费率等条件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授信额度有效期从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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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03月26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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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03月26日
议案六: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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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议案七: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的安排,现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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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03月26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实际任职岗位,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非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用及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按每年6万(含税)发放。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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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