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