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清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为规范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将同保荐机构与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同保荐机构与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
2、《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鉴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议案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4年5月30日出具了证监许可〔2024〕860号《关于同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
申购当日,如本次发行的累计有效认购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的需求总量(38,100.00万元),若按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配售原则确定的发行股数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降低发行价格直至满足发行股数达到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同时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发行底价。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