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沿浦”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1号)核准,上海沿浦于2022年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4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7,169.81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231,132.06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421,69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7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荆
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同时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增加“浙江省金东区岭下镇紫阳路103号”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6月。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增加“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6月。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项目延期结项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中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部分的结项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调整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万元) |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 |
|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 |
207室
2025年6月
20,517.39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东区岭下镇紫阳路103 |
号
2026年6月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 |
号
2026年6月
| 合计 | 20,517.39 | ||
注: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结项时间为2026年6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5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与理财收益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
| 项目状态 | ||
| 重庆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康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电池包外壳生产 |
线项目
17,224.78 17,259.94 35.16 - 已结项
|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 |
车座椅骨架项目
20,517.39 18,822.49 168.08 1,862.98 拟结项
37,742.17 36,082.43 203.24 1,862.98 -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
2、募集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全过程中,公司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严控项目实施风险的基础上,对项目各建设环节成本支出实施精细化管控,秉持节约高效、审慎合规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投入,有效压降项目建设开支,形成募集资金节余。同时,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足额保障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取得相应理财收益,进一步增厚项目节余资金规模。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合理配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862.98万元(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满足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以上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