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健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特定现金分红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