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丽人丽妆股票代码:605136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8043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195号花都汇商务中心7号楼191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
签署日期:2024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丽人丽妆 | 指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仁”)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8043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丽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黄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350862401D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5年9月11日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秀”)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195号花都汇商务中心7号楼191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丽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黄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MA1J10Y24X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日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证件号码 | 所在任职单位 | 职务 |
黄梅 | 女 | 中国 | 中国 | 身份证:3404******1623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存在?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丽仁、丽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黄梅女士,丽仁、丽秀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丽仁、丽秀于2024年5月10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号)。丽仁及丽秀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411,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丽仁持有公司股份20,868,939股,丽秀持有公司股份3,711,754股,合计持有24,580,69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丽仁持有公司股份20,022,939股,丽秀持有公司股份0股,合计持有20,022,939股,其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丽仁及丽秀累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4,557,754股,持股比例从6.14%下降至5.00%,变动比例为-1.1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丽仁 | 无限售流通股 | 20,868,939 | 5.21 | 20,022,939 | 5.00 |
丽秀 | 无限售流通股 | 3,711,754 | 0.93 | 0 | 0 |
合计 | 24,580,693 | 6.14 | 20,022,939 | 5.00 |
注:1、上述总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400,458,500股计算。
2、本公告中所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丽仁及丽秀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丽仁及丽秀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1日,丽仁及丽秀累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3,480,600股,变动比例为-0.87%;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丽仁及丽秀累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1,439,400股,变动比例为-0.36%;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丽仁及丽秀累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4,557,754股,变动比例为-1.14%。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梅
日期:2024年6月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 |
股票简称 | 丽人丽妆 | 股票代码 | 6051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8043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195号花都汇商务中心7号楼191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丽仁 持股数量:20,868,939股 持股比例:5.21% 丽秀 持股数量:3,711,754股 持股比例:0.93% 合计持股数量:24,580,693股 合计持股比例:6.1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丽仁 变动数量:-846,000股 变动比例:-0.21% 丽秀 变动数量:-3,711,754股 变动比例:-0.93% 合计变动数量:-4,557,754股 合计变动比例:-1.14% 丽仁 变动后持股数量:20,022,93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丽秀 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00% 合计变动后持股数量:20,022,939股 合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签章):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黄梅签署日期:2024年6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签章): 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黄梅签署日期: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