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泰集团: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针织”)系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7,200万元人民币,为
原担保协议的续签,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盛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泰”)就全资子公司盛泰针织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事宜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原担保协议的续签,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7,200万元,安徽盛泰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5月15日起1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4,483.72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其中为盛泰针织担保预计额度为人民币162,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江盛泰
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2,000万元。因本次担保协议为原担保协议的续签,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保持不变。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99618943E
成立时间:2007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龙兵初
注册资本:8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盛泰针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盛泰针织资产总额为206,961.86万元,负债总额为173,655.2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0,662.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9,045.79万元,净资产为33,306.58万元,营业收入85,405.89万元,净利润2,452.8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盛泰针织资产总额为213,624.43万元,负债总额为122,933.0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943.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2,990.00万元,净资产为90,691.37万元,营业收入40,301.43万元,净利润1,337.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安徽盛泰服饰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由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万元整担保有效期: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6日止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柒仟贰佰万元整;债权人自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26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7,37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96%。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
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6,587.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68%。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