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泰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盛新投资)

查股网  2024-10-29  盛泰集团(6051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盛泰集团股票代码:6051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华发东路1号权益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续签,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化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盛泰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盛泰集团/上市公司/公司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华发东路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向荣
注册资本7,23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9DWYE8H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9-14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及持股情况普通合伙人刘向荣持股10.7987%,其他49位有限合伙人合计持股89.20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磊先生与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新投资”)、嵊州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泰投资”)于2017年10月2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磊先生与盛泰投资、盛新投资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10月26日到期,经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2024年10月25日,盛新投资、盛泰投资向盛泰集团发出《关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确认函》。自2024年10月27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磊先

生与盛泰投资、盛新投资不再互为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盛新投资持有的股份表决权为6.2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盛新投资和盛泰投资与徐磊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并不再续签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盛泰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盛泰集团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盛新投资和盛泰投资与徐磊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并不再续签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盛泰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盛新投资、盛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磊先生所控制的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盛泰”)、盛泰集团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盛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7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3%,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168,517,00030.33
2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439,5006.20
3嵊州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67,5005.57
4盛泰集團企業有限公司6,814,5001.23
合计240,738,50043.33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磊先生持有香港盛泰95.83%股权,宁波盛泰为香港盛泰全资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盛泰、香港盛泰与盛泰投资、盛新投资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宁波盛泰和香港盛泰合计持有公司175,331,5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1.56%。盛新投资持有公司34,439,5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0%。盛泰投资持有公司30,967,5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5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公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交

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一致行动协议》;

4、《关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确认函》;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盛泰集团证券部办公室,投资者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2024年10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嵊州市
股票简称盛泰集团股票代码6051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终止一致行动关系,股数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40,738,500股(为盛新投资、盛泰投资与一致行动人徐磊先生控制的宁波盛泰、香港盛泰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43.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盛新投资持有公司34,439,5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