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9  西上海(605151)公司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1日核发《关于核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9号),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77.4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80.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96.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众会字(2020)091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上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金额投资进度 (%)
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32,400.0032,400.008,545.6426.3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
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受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与政府、客户沟通、协调等事项耗时变长,施工单位受人员短缺、工程车辆受限等影响,以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建设。

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考虑到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情况与预期产生较大变化,同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规划、各业务的发展状况等情况,公司放缓了项目整体建设进度。为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募集资金使用的浪费,确保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经公司审慎研究,对该募投项目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三)本次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募投项目所在地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已入驻多家头部汽车整车工厂和零部件配套企业,汽车供应链体系日臻完善,产业集群已逐渐形成。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扩大公司的服务网络,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与综合竞争力,项目实施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募投项目“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市场前景良好,仍然具备投资价值,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计划。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后续保障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及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公司管理层将不断研判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有序稳步推动项目实施。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西上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西上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