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7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