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7  西大门(605155)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70元/股(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秀芳 段亚峰 谭国春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