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西大门(6051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5,333,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2.32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柳庆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赵秀芳女士、谭国春先生、段亚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董雨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周莉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5,331,90099.99831,4000.0017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5,331,90099.99831,4000.0017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5,331,90099.99831,4000.0017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5,331,90099.99831,4000.0017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85,333,300100.0000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5,331,90099.99831,4000.0017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5,331,90099.99831,4000.0017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85,331,90099.99831,4000.0017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85,296,30099.956637,0000.0434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1,143,300100.000000.000000.0000
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41,90099.87751,4000.122500.0000
8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41,90099.87751,4000.122500.0000
9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106,30096.763737,0003.2363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5、7、8、9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雪、李晓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